昨从扬州市商务局了解到,根据国家财政部、商务部2013年第70号公告,我市2013年度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发放工作从今天起开始。凡是符合要求的老旧货车,都可领取1.8万元补贴。
根据公告,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能出具由省商务厅印发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在本市注册登记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汽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万元人民币。
“总的来说,今年报废的货车是在补贴范围内的。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营运车辆和农用客运车没有补贴了。”市商务局的相关人士介绍,“每年的补贴政策都有微调,以后说不定还会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