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江苏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获悉,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4月1日至9月30日,我省将开展为期6个月的“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切实提高货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法制文明意识,遏制和有效减少货车肇事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
“大排查”行动:消除货车源头安全隐患
据了解,为确保此次“大排查”行动不留死角,交巡警部门针对货运企业及其货车、驾驶人,明确了一整套排查方法。
步骤1:集中清理货车及驾驶人数据。4月10日前,车管所会对本地货车及驾驶人数据进行集中清理,重点列出车辆逾期未检、逾期未报废、违法或事故未处理、驾驶人逾期未审验、记分超过6分、联系方式不准确等信息,建立隐患车辆及驾驶人专门档案,制作货车异常数据表,通报辖区交巡警大队开展排查。4月底前,通过手机短信、电话或书面形式,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审验、违法未处理的货车及驾驶人逐一告知,提示货运企业、车主、驾驶人及时办理检验、审验业务,及时处理交通违法。
步骤2:货运企业自查自纠。交巡警部门将组织民警深入辖区货运企业,发放货车安全隐患排查表,由货运企业自行排查,逐车检查重型货车安全状况,逐个核对车辆和驾驶人信息,逐一查看企业日常管理台帐,重点是运输企业对车辆的日常保养维护记录。车辆非法改装、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以前不得上路从事运输;车辆逾期未检验、驾驶人逾期未审验的,要立即停运,办理检验、审验业务;有违法未处理的,要及时处理;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要予以强制报废;车辆所有人或驾驶人联系方式不全、不准确的,要及时采集,交给民警反馈车管所。
步骤3:辖区交巡警大、中队上门抽查。货运企业排查和整改结果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负责,民警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抽查。对个体、挂靠的货车,由民警参照上述做法负责排查。
此外,各地交巡警部门还将组织民警,对辖区内货运场站、物流集中站点、工程施工单位以及货车、货箱改装、维修企业开展全面摸排,并与上述单位逐个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监管责任。
“大教育”行动:提高货车驾驶人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文明意识
“大教育”的重点是:货运车辆驾驶人守法安全文明行车理念和常识技能;货运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主体监管责任;货车改装、维修行业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规范从业职业道德。
行动期间,交巡警部门将组织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货车车主、货车驾驶人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在运输企业、货运场站以及交巡警窗口单位播放、张贴宣传片、宣传挂图,在交通安全服务站、临时执勤点、收费站、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向货车驾驶人发放宣传资料。同时组织拍摄大货车野蛮驾驶视频,在媒体予以曝光。
交巡警部门将严格落实《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123号)要求,对于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重型货车驾驶人,审验时要参加不少于3个小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
“大整治”行动:规范货车道路通行秩序
“大整治”的重点是:高速公路重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停车,国省道重型货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强超强会,城市道路工程运输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行驶、违法掉头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此外,重型货车、挂车非法改装,尾灯不亮、违规安装后射灯,车身反光标识设置、侧后部防护装置安装不规范,危险品运输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灯具等严重影响安全的违法行为也将纳入整治重点。对大中型营运客车,也将纳入视频巡查、路面管控、临检临查的重点对象,同步加强监管。
交巡警部门将重新布设交通安全服务站,增设临时执勤点,对重型货车、挂车实行抽查。“大整治”期间,全省将每月都将组织3次统一行动,集中整治货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交巡警部门还将通过货车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推进中间隔离带建设等一系列措施,防范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逆向行驶、强超强会、违法掉头等交通违法行为。
交巡警部门表示,欢迎网友拍摄曝光货车野蛮驾驶行为,鼓励群众举报货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举报电话为:025-83716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