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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车辆逃逸后自动归案的构成自首

2014年12月2日 14:40:07    来源:商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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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蒲忠是某企业司机。2004年9月某日,蒲忠在驾车外出途中,因超速行驶将一名横穿马路的行人撞倒,致其当场死亡。蒲忠下车查看后,驾车逃离现场。回到单位,蒲忠将车辆驶回仓库,即回父母家躲避。公安机关根据现场目击证人提供的线索,找到某企业。根据现场勘查的结果和技术鉴定结论,确认蒲忠驾驶的车辆为肇事车辆。单位领导电话通知蒲忠,蒲忠获悉后到公安机关投案,交代了交通肇事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蒲忠对此次交通事故承担主要责任。人民检察院对其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就蒲忠到公安机关投案的行为是否构成自首的问题,控辩双方分歧较大。

「争鸣」

公诉机关提出,被告人蒲忠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使1人死亡,且肇事后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将车开回本企业仓库,自已也返回亲友家中躲避。在公安机关查找到肇事车辆后,单位领导打电话通知被告人,其在获悉犯罪事实已被公安机关掌握的情况下,被迫到公安机关投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条的规定,“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自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第1条还列举了多种可以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均需要同时具备“主动”和“亲自到”有关机关投案的要求。在本案中,被告人是在公安机关已找到了肇事车辆,完全掌握了肇事者是谁,单位领导打电话通知其的情况下,出于无奈而被动往公安机关投案。因此,其不符合自首的条件。

蒲忠的辩护人提出,根据《解释》第1条的规定,“犯罪逃跑后,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规定,同时又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认定为自首。被告人在交通肇事后逃逸,此后接到单位领导电话通知,获悉公安机关已查找到肇事车辆,为减轻罪行而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交通肇事犯罪事实,符合自首的条件,应当认定为自首。

「法官点评」

《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自首需要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个条件。根据《解释》的规定:所谓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所谓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蒲忠在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此后公安机关查找到肇事车辆,其在接到单位领导的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交代了犯罪事实。就自动投案的本意来看,应包括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投案必须是犯罪人的自觉行为。主观上犯罪人必须是在自己意志支配下投案的,是其意志主动选择的结果。客观上犯罪分子必须是在犯罪后到被司法机关实际控制之前投案。第二层含义是指犯罪人必须向一定机关自动投案,并主动将自己置身于所投向的司法机关的控制和支配之下。它强调的是“自觉”和“自愿受控制”。设立自首制度的意旨是鼓励和引导犯罪人员犯罪后自动投案,改过自新,不致隐匿在社会上继续犯罪,分化瓦解各种共同犯罪,对于刑事案件得以及时侦破和迅速审判,节约司法成本。为此,对认定自首应采取较为宽容的标准,使其有利于实现自首制度目的。蒲忠在接到单位领导的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交代犯罪事实,自愿将自己置身于公安机关的控制和支配之下,其行为是自觉的。对被告人蒲忠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自首,从轻或减轻处罚。

关键词:逃逸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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