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车网

东风天龙天锦大力神配件商城
首页 车型 图片 报价 经销商 文章 百科 视频 专题 在线订车 汽车公告查询 服务站
您的当前位置:  商车首页  >  文章  >  政策法规  >   专用车  >  正文

山东:中秋国庆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禁行省境内高速

2014年9月4日 10:13:29    来源:鲁中晨报
发表评论

9月2日,记者从山东高速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淄博信息分中心获悉,今年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危险品的机动车通行省内高速公路,这是山东公安交管部门首次发布通告在省内高速路全面禁行危化品运输车。

山东:中秋国庆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禁行省境内高速

山东高速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淄博信息分中心工作人员称,今年8月1日山东省开始实施的《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中规定,遇有冰雪、雾等恶劣天气和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时,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通行省内高速公路。

而9月1日,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正式发布通告决定:为预防减少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2014年中秋、国庆期间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危险品的机动车通行高速公路。

危险物品运输车辆

记者了解到,此次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时间为:9月6日0:00至9月8日24:00;10月1日0:00至10月7日24:00。禁行区域为山东省境内高速公路。9月6日、10月1日0:00前已经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就近驶离高速公路。

对违反规定的车辆,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九条以及《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罚款。

关键词:危险品运输车
分享到:
商配城
产品频道
卡车
客车
挂车
专用车
悟空汽配网
选车购车
车型大全
车型报价
车型图片
经销商
实用工具
汽车公告查询
燃油公告查询
客车等级查询
维修站点查询
商用车百科

购车咨询:

4008-357-387

(周一至周日 9:00-21:00)

鄂公网安备 42030202000126号 鄂ICP备13012367号-1 湖北商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2024 关于商车 法律声明 联系我们 招贤纳士 意见反馈
买客车/校车请拨打4008-357-387
关闭
分享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