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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件委托无资质企业 将追责托运人

2013年5月29日 14:59:54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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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上海市交港局、建交委、公安局和市经济信息化委联合发文通告加强本市大型物件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通告规定: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的企业应向运管部门申请并获得经营资质后方可营业;从业人员需参加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从事起讫点均在本市的大型物件运输经营活动的外省市运输企业还应向本市运管部门备案。

大件运输

通告规定,大物运输车辆应安装具备行驶记录仪功能的北斗/GPS双模卫星定位装置;起运前应勘察作业现场和运行路线,了解沿途道路线形和桥涵通过能力,并制定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在内的运输组织方案;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超过长18米、宽2.5米、高4.2米、总质量超过55吨,需在道路、桥梁、隧道行驶的,应当事先向道路管理机构提出超限运输许可的申请,并经相关行政机关(机构)批准;装载长度、宽度超出车厢;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车辆超过4.2米的,应当事先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许可。

大型物件托运人与承运人签订合同及在大型物件装车前应查验承运人运输资质、是否办理路政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超限、超载运输许可证的情况;委托无证企业进行大件运输的托运人负有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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